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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,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修正公布
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,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修正公布,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,轉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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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,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修正公布,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,轉請查照。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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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 2022/03/09 11:09 ~ 2023/04/08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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